1、确定计算基准日: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T-2 日(T 日为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申购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 T-2 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
2、上海市场
市值要求:投资者持有市值 1 万元以上(含 1 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每 1 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1 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申购单位规定: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10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 9999.9 万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3、深圳市场

市值要求:投资者持有市值 5000 元以上(含 5000 元)可参与新股申购,每一个申购单位为 500 股,申购数量应当为 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 999,950,000 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特殊情况:如果是创业板新股申购,还需要投资者开通创业板权限;如果是注册制发行的科创板新股,除了开通科创板权限外,还需要满足上市前 20 个交易日账户资产不低于 10 万元的条件。
对于多个证券账户的情况,其市值将合并计算,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不计入申购额度计算,投资者的申购数量不能超过其账户内可申购资金所能购买的股票数量,如果计算结果不是整数,需要向下取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