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规定,是在确保节日氛围的同时,兼顾公共安全和环保需求,以下是关于这一主题的文章:
郑州春节能否燃放烟花?官方回应来了!
随着春节的临近,许多市民关心在郑州是否能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相关的官方规定,郑州市政府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确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时间和区域限制,以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年。
一、燃放时间
根据通告,郑州市区将在以下具体时间段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1、1月22日(腊月二十三):早上7时至晚上11时。
2、1月28日(除夕):早上7时至次日凌晨1时(即正月初一)。

3、1月29日(正月初一)至2月2日(正月初五):每天早上7时至晚上11时。
4、2月12日(正月十五元宵节):早上7时至晚上11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这旨在保障市民健康,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二、燃放区域
在规定的燃放时间内,市民可以在下列场所以外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驻地:包括党政机关等。
2、易燃易爆物品单位:如加油站、化工厂等。
3、重要军事设施:涉及国家安全的军事设施。
4、文物保护单位:如历史建筑、古迹等。
5、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教育、医疗及养老机构。
6、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7、车站、机场、铁路沿线及高架路、过街天桥、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地区。
8、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9、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和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10、公园(广场除外)、绿地、景区、山林、苗圃、草原、湿地、水源保护地等重点防火区。
11、市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特别提醒,以下十个重点区域周边500米范围内严格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 郑州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中原路伏牛路西100米)
- 河南省化工研究所有限责任中心(河医立交建设东路)
- 紫荆山公园(城东路金水河西北角)
- 郑州经开区管委会西办公楼(郑州经开区朝凤路启明路交叉口)
- 郑州第四十七中学(平安大道)
- 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金水区茂花路)
- 河南红十字血液中心(金水区卫生路同乐路交叉口)
- 郑州高新区瑞达路创业中心
- 惠济区政府
- 上街区政府
居民住宅楼道、阳台、窗台、楼顶也禁止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鼓励在小区内燃放,确需在小区内燃放的,要划定安全区域,由乡镇(街道办)统筹管理,社区、物业等单位预备管理人员、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确保燃放安全。
三、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
为了进一步保障安全,郑州市还明确了禁止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
- 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
- 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 主体升空的烟花爆竹,如旋转类、双响炮等。
- “三无”产品及其他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四、违规处罚措施
对于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严厉处罚,具体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若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还需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州市在春节期间对烟花爆竹的燃放采取了明确的管理规定和限制措施,这些规定不仅考虑了传统节日的庆祝需求,同时也注重了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希望广大市民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绿色环保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