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黄标车的淘汰政策旨在减少环境污染,提升城市空气质量,根据国家环保部的规定,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国Ⅲ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佛山黄标车淘汰政策
1、报废补贴:
- 佛山市对提前报废的黄标车给予奖励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 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 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 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 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 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 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 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 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 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 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2、转出补贴:
- 如果车主选择将黄标车转出佛山市,每辆车可以获得2,000元人民币的补贴。
3、补贴申请条件:
- 车辆必须在相关细则实施前在佛山市注册登记;
- 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
- 车辆至少在最近一次年审中通过佛山市机动车排气检测,并经核实为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 车辆提前淘汰的,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 汽车办理提前淘汰手续时,应保持车辆的完整性,不得无故私自拆除车辆配件。
车主补偿方式
1、提交材料:
- 车主需要将黄标车销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后,到车辆注册地的公安车管部门注销车辆,领取《机动车注销证》。
- 然后向各区设立的提前淘汰黄标车联合服务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申请补贴。
2、审核流程:
- 提交的材料会经过检查是否齐全,对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按照规定和要求收集和储存。
- 检查本办法实施前车辆是否在本市登记,是否提前报废等相关信息。
- 检查车辆是否属于黄色标签车辆,并参与排气测试。
- 审核车辆是否属于财政支持单位,确定支付金额。
- 材料审核合格的业主签字后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转入与业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基本存款账户。
佛山市对于黄标车的淘汰政策包括了详细的补贴标准和严格的申请条件,确保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车主才能享受到政府的补贴,这一政策不仅有助于改善环境质量,也鼓励了车主积极参与到环保行动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