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陪侍5人被拘,可能涉及以下法律问题:
1、强迫卖淫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如果犯罪嫌疑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迫未成年少女提供陪侍服务,且该行为涉及性交易,那么他们可能构成强迫卖淫罪。
2、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 ,在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并保护其免受侵害的同时,对于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法律予以严厉打击。《刑法》规定,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犯罪嫌疑人组织未成年少女从事陪侍活动,即使不涉及性交易,也可能构成此罪。
3、强奸罪: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组织未成年少女陪侍的过程中,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且违背了少女的意志,那么可能构成强奸罪。
4、强制猥亵、侮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嫌疑人对未成年少女实施了强制猥亵或侮辱的行为,将依法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这一事件凸显了保护未成年人免受侵害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社会各界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