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保密委员会组建班子是由中共中央决定。
中央保密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
统一领导:在中共中央领导下,统一领导党、政、军各方面的保密工作。
制定章程:负责制定相关章程,如1948年的《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章程》,明确自身性质、任务等,为保密工作提供制度依据。
检查督促:检查、督促各地方、各部门的保密工作情况,帮助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指导下级保密工作,并在各级保密委员会之间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奖惩制度:实行保密工作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好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对失密、泄密事件责任者给予严肃纪律处分。
中央保密委员会作为党、政、军系统保密工作的领导核心,通过多方面的职责履行,有力地保障了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