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有以下法律规定:
1、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合同形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重要条款,这有助于避免日后可能产生的争议。
3、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

劳动者解除合同:也需依据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劳动报酬:合同中应明确劳动报酬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这是劳动者的核心权益,明确这些内容可保障劳动者及时足额获取报酬。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法律明确规定了试用期限制、书面合同要求、解除合同条件及劳动报酬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