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查询:可通过济南公积金官网、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查看缴存明细、账户余额等信息。
2、贷款业务
贷款申请条件:通常要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时间(如6个月以上),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同时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等。
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缴存基数、账户余额、还款能力以及房屋总价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可咨询管理中心或参考相关政策规定。
所需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征信报告等,具体要求可能因贷款类型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

3、提取业务
购房提取:在济南市购买商品房、二手房等,符合相关规定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需提供购房合同、发票、产权证等相关材料。
租房提取: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用于自住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需要提供租房合同、租金缴纳凭证等材料。
其他提取情形:如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等,每种提取情形都有相应的条件和所需材料。
4、缴存业务
缴存登记: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手续。
缴存基数和比例:缴存基数一般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由单位自行选择,但不低于规定的下限,不高于规定的上限。
补缴欠缴:单位未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并按规定支付滞纳金。
具体的业务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相关业务前拨打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45或前往办事大厅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