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盗用嫌疑人微信的行为是违法的。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多个罪名:
1、盗窃罪:如果民警盗用嫌疑人微信是为了获取钱财,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就可能构成盗窃罪。
2、诈骗罪:如果民警通过微信冒充嫌疑人进行诈骗活动,就可能构成诈骗罪。
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盗用微信号可能会涉及到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

针对这种违法行为,处理方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内部纪律处分:涉事民警所在的公安机关或相关监察部门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如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
2、刑事责任追究: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民警,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依法审判并给予相应的刑罚处罚。
3、国家赔偿:如果受害人因为民警的违法行为而遭受损失,有权申请国家赔偿,公安机关在核实情况后,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民警盗用嫌疑人微信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执法机关的形象和公信力,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此类行为,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治秩序,也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