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毕业证丢失或损坏时,无法补办原件,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一旦遗失或损坏,只能申请开具“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书”,这些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补办“毕业证明书”的具体流程如下:
1、刊登遗失声明:在市级以上的报刊上刊登一份毕业证遗失声明,以证明原毕业证已经丢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2、准备材料:准备好身份证、学历证明(如学信网查询结果)、学位证明等材料,需要下载并填写《xx省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后补发毕业证明书申请表》。
3、提交申请:携带上述所有材料前往原毕业学校,向学校教务处或相关部门提出补办申请,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审核与制作:学校审核申请材料无误后,会制作毕业证明书,并加盖学校印章及编号。
5、领取证明:学校会通知申请人领取时间,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纸质版两寸免冠蓝底证件照前往指定地点领取。
毕业证丢失后虽然无法补办原件,但可以申请开具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的毕业证明书,在办理过程中,请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按照学校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